「感謝神,因祂有說不盡的恩賜!」(林後九15)
我很愛這節聖經,是我當年印結婚邀請卡上的金句。
這節聖經,是使徒保羅的小小總結。總結什麼?就是哥林多教會對馬其頓教會的金錢供應。
供給聖徒,原是付出,但保羅則看為恩賜,因為神施恩,賜予我們豐富,我們才能付出;正好與「施比受更為有福」這句名言,遙遙相對。
「感謝神」:我們的神,最配我們天天獻上感謝;我們不僅在求問、在禱告、在等候,每天有感恩的時間,絕對重要。懷疑神、埋怨神,則萬萬要不得!
「說不盡」:意思可以是數量很多,數之不盡;也可以是難以形容(indescribable),實在太好!神的恩賜,從早到晚都新鮮,事無大小都精彩。
「恩賜」:就是禮物(gift),最大的禮物是主耶穌和祂的救恩,卻原來,天天我們都在收禮物,神所賜的禮物。神按著最高的智慧,最深的愛,將最好的禮物賜給我們,有時是禱告蒙應允,有時卻是環境未改變;有時是物質上的供應,有時是心靈中的挨近;有時是北風,有時是南風。總之,都對我們最有益。
很多人都有「不盡」:想不盡的煩惱、講不盡的難處、寫不盡的投訴、流不盡的眼淚。
然而,神和祂的恩典,才是我們說不盡的話題。感恩的人,才會幸福。